一、改革交易方式。引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理念,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平台、网上监督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公共资源全程网上交易,进一步打破空间限制,极大方便了交易各方。
二、拓宽市场准入。对市场主体准入条款逐条清理,打破区域限制,鼓励自然人、法人参与市政府采购、市国有产权交易,严格审查工程建设招标条件设置,取缔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坚决防止“量身定制”,取消通用货物采购须经生产厂家授权和标前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等限制性规定,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大大提升了竞争激烈程度。
三、完善评标办法。压缩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固化并公布废标条款,公示废标原因、评标结果,推行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让服务价格竞争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实现增收节支,工程建设中标价下浮率达到11.5%。
四、改进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交易服务承诺,印制办事指南,公开服务流程和办结时限,认真落实AB岗位制、首问负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并把交易中心纳入全市重要岗位效能监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整合市、县(区)分中心场地资源,统筹安排项目交易,提高了交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