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评标专家入围审核。在评标专家的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上严格把关,强化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在此基础上,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通过复审的申请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被聘为入库专家。二是强化评标专家技能考核。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进行动态考核、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加强日常考核,实行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组织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类等专家进行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操作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暂停评标资格。对业务素质差、道德品行差、不认真评标的,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除出库。三是规范评标专家业绩管理。实施“一标一考评”,对评标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公正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及时记录,阶段汇总,推动形成评标专家良性常态化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