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招标过程监管,解决中标通知书不及时领取并备案、合同备案不及时及诚信库中信息录入更新不及时产生的争议等问题,4月6日,县公管局召开了专题业务工作会议对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予以完善。
会议明确,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并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记录,以杜绝中标通知书备案不及时问题 ;依法将投标保证金调整为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日内退还,以保证金的约束促使合同及时备案;明确界定诚信库中信息录入、更新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杜绝更新不及时带来的评审争议问题。
从工作实际出发及时完善招标文件条款是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解决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既强化了招标过程的监管,也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