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行招标投标 “双盲” 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部实施 “双盲” 评标,通过评标专家盲抽、投标人信息暗标盲评两项举措,斩断评标环节人为关联,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优化营商环境。
“双盲” 评标包含两大核心机制,一是评标专家盲抽,二是投标文件暗标盲评。
在投标文件编制管理上,文件要求招标文件须载明 “双盲” 评标相关规则,投标文件拆分商务部分与技术暗标部分,暗标内容严禁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以及任何能够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信息,同项目所有投标人暗标排版格式保持统一。招标公告须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明确标注项目采用暗标盲评,提前告知投标人编制要求,同时设定投标文件页数、电子文档容量限制,并细化无效投标认定标准。电子交易系统可对暗标开展格式智能检测,自动标记不合规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复核判定是否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专家抽取实行全流程盲抽管理。招标人、招标代理合理确定评标专业、专家数量、抽取时间与回避条件,评标专家统一从省级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系统仅向确认参评专家发送评标地点、时间短信,不透露项目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空间。评标阶段,交易系统以随机编号推送暗标资料,鼓励按项目特点分模块、多层次随机分发,评标专家依据既定标准开展独立评审。
为保障政策落地,山西明确多方协同保障体系。省发改委统筹协调、督导推进;各行业监管部门履职监管,依法查处招投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指导,夯实软硬件基础。各交易平台运营单位加快电子招投标系统升级改造,上线盲评、智能校验功能,配齐音视频监控设备,对专家抽取、评标全过程无死角留痕记录。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市场主体知晓度,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该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配套发布《“双盲” 评标投标人暗标部分排版要求 (样版)》,为市场主体编制暗标文件提供参照。此次全面推行 “双盲” 评标,将进一步压缩围标串标、人情评标空间,推动招投标评审更加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