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通报,公布 3 起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典型刑事案件,通过以案明法、以案示警,持续规范全省招投标市场竞争秩序。
据了解,自 2025 年 6 月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行动以来,山东省发改委联合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多部门,建立招标投标领域行纪、行刑、行审、涉市场监管衔接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整治工作推进期间,公安机关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 886 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292 起,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 35 起,一大批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查处。
本次通报的三起案例涵盖拉拢招标代理实施围标、长期多次操控多个项目串标、企业与项目内部人员内外勾结量身设置招标条件等多种高发违法类型。
在刘某喜串通投标案中,2017 年下半年,刘某喜伙同他人为竞标枣庄市山亭区某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联系 4 家企业参与投标。刘某喜拉拢项目招标代理实际控制人,承诺额外支付代理费用,采取统一制作标书、统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操纵投标。项目最终中标金额 2022.08 万元,事后刘某喜向代理公司相关人员支付 18.5 万元。考虑刘某喜归案后坦白案情、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15 万元。
王某涛串通投标、行贿案展现出长期、系列围标犯罪特征。2014 年至 2017 年,王某涛先后在四项公安系统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组织围标,涉案项目中标总额超 4700 万元。其通过控制自有公司、寻找陪标企业,统一缴纳投标保证金、串通拟定投标报价,人为营造公平竞争假象,部分项目中还干预立项预算、操纵招标方式。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王某涛行为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最终以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合计罚金 20 万元。
第三起案件属于典型 “内外串标”。2020 年莱芜某型钢有限公司两项除尘项目招标阶段,山东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乐勾结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内部人员提前泄露项目投资计划,协助涉案企业提前踏勘现场,并参照该企业方案拟定招标文件技术条款。随后相关人员安排多家企业进行高价陪标,帮助该环境科技公司先后以 393.6 万元、169 万元拿下两个项目,相关公职人员还收受宴请、礼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涉案单位山东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十万元;何某乐等六名被告人均因串通投标罪获刑,其中一人适用缓刑。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中的串标行为,破坏招投标公平竞争规则,侵害市场经营主体正当权益。省法院、省发改委要求,招投标各参与方应当引以为戒,严守法律法规底线。下一步,山东各地、各相关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查处态势,深挖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