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农业农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防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持续有效震慑,农业农村部于今日正式对外公布3类共4起招标投标领域典型违法案例,覆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违法转包三大高发违规情形,相关涉案主体均已受到依法严肃处理。
此次通报的案例中,既有单个企业伪造资质文件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也有多达600余家企业参与的特大围标串标团伙案件,更有中标企业将上亿元项目违规拆分转包的典型问题,集中暴露了当前农业工程招投标市场中部分主体法治意识淡薄、操作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隐患。相关案件涉及美丽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等重点惠农项目,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类别中,贵州某水电维护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参与贵州省金沙县某村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刻意提供伪造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试图通过虚假资质获取竞争优势。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典型情形。最终金沙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33240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启动另案处理程序。
两起串通投标案例的涉案情节尤为严重。2022年9月,刘某华、任某凡等人通过搭建下线组织、批量收集企业资源的方式,先后联络600余家公司参与围标江西省万安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法拿下17个标段。中标后该团伙将中标标段以中标金额约12%的价格转卖牟利,形成完整的“围标—卖标”非法利益链条。2025年1月,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华等12名被告人因犯串通投标罪,分别被判处2年3个月至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同时行业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17家涉案单位没收中标价3%的违法所得及非法借用资质获利,并按中标金额的5‰追加处罚,全案总计罚没金额达9507779元。另一起案件中,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3年四川省岳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期间,联合多家关联企业统一制定报价、分工操纵投标价格,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岳池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两家涉事企业各处以17065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2798元罚款。
在“中标人违法转包”典型案例中,重庆市垫江县某建筑有限公司以1.99亿元中标垫江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后,未按合同约定自行组织施工,反而在2023年11月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将项目违规拆分转包给某地质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和6个乡镇实施,还在转包合同中约定按比例收取6%的管理费,涉及转包合同总金额达15633.95万元。垫江县农业农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当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1094376元的高额罚款。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规”的方式,引导农业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全流程管理规定。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持续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等重点涉农工程项目,加大招投标环节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全力维护农业农村领域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保障各项惠农工程高质量落地见效。 如果您需要调整报道的篇幅、侧重点,或者补充相关背景内容,都可以随时告知我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