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专家库建设,提升评标活动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北京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并于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起草《管理细则》旨在贯彻落实《北京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25〕6号)的具体要求,通过对专家选聘、履职、培训、抽取、报酬等环节进行系统化、标准化管理,构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体系,以维护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
核心内容聚焦八个方面
《管理细则》共八章三十七条,主要内容涵盖:
明确权责分工:确立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综合管理部门的地位,明确了其与相关行政部门、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职责边界。
规范专家入库:细化了专家通过“公开征集、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入库的条件、流程和聘期管理。其中明确规定,聘期为3年,届满需续聘。申请人信息变更需及时在专家库系统更新。
加强履职管理:强调将对评标专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依据。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需记录并保存评标全过程资料,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强化培训要求:规定评标专家每年需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内容涉及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廉洁教育等。培训情况及考核结果将纳入履职考核。
统一抽取规则:提出评标专家抽取应遵循“随机、保密、高效”原则。专家抽取服务主要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支持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或线下在指定场所提交申请。
统一劳务报酬:此次征求意见稿一个显著变化是,拟将招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明确参照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标准执行。同时规定,劳务报酬需在专家离开封闭评标区后支付,评标期间不得讨论报酬话题。
明确解聘情形:列出了年龄满70周岁、聘期届满未续聘或审核不合格、不再符合入库条件、存在严重或多次违纪违法行为等多种解聘或不予续聘的情形。
其他规定:明确了请假、补抽专家的适用情形,以及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的专家抽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