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据中国人大网正式发布的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完成审议,并于即日起将草案全文面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5日,为期30日。
一、征求意见渠道(官方指定)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任一官方渠道提交对《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网络平台提交:登录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或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flk.npc.gov.cn),在相关页面提交电子意见。
信函方式提交:将书面意见邮寄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草案修订背景与核心目标
本次修法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的又一次重要修订,旨在解决当前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开信息及修订草案说明,其主要修订目标与方向包括:
解决市场痛点:着力治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排斥潜在投标人、低质低价恶性竞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
优化市场环境:通过提高招标透明度、完善评标制度、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和行政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承担主体责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发挥政策功能: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通过规则改革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服务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修订预计涉及的主要内容
基于先前发布的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信息,此次系统性修订可能包含以下关键方面,涉及对现行法律的大量修改、新增与调整:
适用范围调整:进一步明确“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并可能将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且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纳入强制招标范畴。
规范招标活动:强化招标程序管理,例如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紧急情况外)在首次招标公告发布前,应提前公布招标计划。
完善评标机制:优化评标制度设计,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更科学地选出最优投标方。
加强全过程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并完善招标投标领域的信用评价和应用体系。
加大违法惩处:大幅提高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本次《招标投标法》修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法治举措,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各方市场主体。目前,草案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的关键法定程序,相关部门期待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专业人士的意见,使法律修订更加科学、民主,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