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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新规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亿元以上施工项目原则上跨省评标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公管监〔2026〕590号),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审批核准及上报国家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将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含跨省或市内远程异地评标两种形式。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项目、20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采购项目、10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原则上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若施工、货物、服务中任意一项达到上述标准,整个总承包项目均须跨省评标。技术复杂、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项目,招标人可作书面说明。

通知设定了分阶段推进目标:2026年6月底前,各区县30%以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须实行远程异地评标,12月底前达到50%以上,2027年12月底前达到70%以上。

在主副场责任划分上,通知明确招标人选择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评标主场,配合方为副场。项目由主场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副场所在地部门配合。主副场各自记录本地评标专家履职情况,评标结束后分别推送至专家库组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按监管权限依法处置。

费用分担方面,通知建立了三种补偿模式:主场收费、副场不收费的,主场将交易服务费的40%给予副场;主副场均收费的,可由主场统一收费后给副场40%,也可按60%与40%分别收取;主场不收费、副场收费的,副场按不超过其主场收费标准的40%确定。市内远程异地评标主副场收费总额不超过主场本地交易服务费标准。此外,评标专家就餐、住宿等费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承担,主副场应公布保障方式和支付渠道。

该通知自2026年6月5日起施行,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扎实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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