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通知,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工作突出问题,全面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从严抓实招标文件合规审查工作,着力减少项目异议、复核及重新评标等问题发生。
据了解,当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部分项目因招标文件表述不够精准、评标各方对评审标准理解存在偏差,引发多项项目复核工作,影响招投标工作质效,也不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切实扭转这一现状,省发改委出台专项举措,明确三方主体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招标人必须严格对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机制,全方位核查招标文件内容,重点核验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各类评审标准是否科学合理,从源头排查整改各类漏洞隐患,确保招投标文件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招标代理机构需立足专业职责,精准严谨编制招标文件,主动对接招标人梳理项目实际需求,科学规范设定否决投标等关键条款,避免因条款界定模糊引发评审分歧。同时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合规审查工作,按规定将审查材料归集至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档,严禁擅自代为履行审查职责。
此外,文件进一步严明评标专家履职纪律。要求评标专家持续加强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评审能力,严格依照既定文件标准开展评标工作。坚决依规否决各类违规投标行为,遇到政策界定不清、材料存疑等情况及时依规提请相关方核实解释,严守评审工作原则,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开展评审,依规出具评审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杜绝倾向性评审言行。
此次新规落地,将进一步净化云南省招投标市场环境,理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有效化解招投标领域常见矛盾纠纷,推动全省招标投标行业朝着更加规范、有序、透明的方向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