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6 年本)》(湘发改公管规〔2026〕180 号),并同步发布相关通知,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带来新的规范与指引。
紧跟国家步伐,立足地方实际
此次《目录》的出台,是湖南省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 号)规定的重要举措。在充分考量国家政策导向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自身发展需求和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情况,经过严谨的调研、论证与规划,最终形成了这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目录》。
明确交易原则,规范项目进场
通知明确规定,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需遵循分级管理、“应进必进”的原则,进入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一规定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效避免了场外交易可能带来的暗箱操作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同时,对于中央管理企业,若其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已通过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本企业《目录》内项目可进入该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兼顾了不同主体的特殊需求。此外,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场交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鼓励《目录》外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进一步拓展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和深度,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于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给予了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强化部门职责,保障交易监管
为确保《目录》的有效执行,通知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需按照行业归口原则和职责分工,督促《目录》内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并依法依规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将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格局,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监督,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优化交易服务,提升市场体验
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依法设立并承接《目录》内交易的交易服务机构,被赋予了新的使命。这些机构需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目录》所列项目进场交易提供综合服务和交易见证,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鼓励地方探索,持续完善目录
通知还鼓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本级《目录》。这一举措充分考虑了各地的差异性和特色,为地方探索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模式提供了空间,有助于不断完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据悉,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随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6 年本)》的正式实施,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将迎来更加规范、高效、公平的发展阶段,为全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