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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省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 跨省联动同步启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吉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并同步启动跨省联动机制。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迈入数字化协同发展的新阶段。

明确项目范围 实现应评尽评

通知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时间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单个招标标段(包)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一定标准,其中工程施工类(含工程总承包)1000万元、设备材料采购类8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400万元;同一项目中可合并采购的相关内容合同估算价达到上述标准;以及对评标专家专业能力有特殊要求且本地专家资源不足的项目。

对于技术复杂、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招标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在确定中标人后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整合资源共享 强化系统支撑

为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顺利开展,吉林省将建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场所工位共享目录。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确定专家资源共享范围,形成共享目录,并加强专家征集、培训和管理工作。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优化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在系统中登记全部评标工位数量,形成场所工位共享目录。

这一举措将有效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优质专家资源和场地资源的跨区域共享,提高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监督管理

通知对远程异地评标主副场的行政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主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督,副场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将音视频同步传送到主场。若副场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主场处理。承担副场保障任务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配合主场完成专家抽取、身份验证、评标报告签署等各项工作。

此外,吉林省还将建立远程异地评标月调度机制,各地政数部门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每月上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及远程异地评标情况,确保工作推进情况可查可溯。

推进跨省联动 拓展合作范围

在常态化推进省内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吉林省将加快推广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推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联调联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将加强跨省域合作,逐步扩大合作省份和范围。其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作为常态化保障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副场,每个中心需确定10个以上支持跨省评标的评标工位。

此前,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广西贵港市合作完成了吉林省首个政府采购项目跨省远程异地评标,为跨省联动积累了宝贵经验。此次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吉林省与更多省份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合作。

强化宣传培训 提升参与能力

为确保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将通过公告、专栏等形式向经营主体宣传推介远程异地评标政策,并组织对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等参与主体进行宣贯培训。同时,各地推进远程异地评标的经验做法和重大情况,将及时通过省招标投标会商机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

业内人士表示,吉林省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并启动跨省联动机制,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将有效减少人为干扰,提高评标效率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下一步,吉林省将加强对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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