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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新规,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布局与投向指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发改财金规〔2025〕1752号),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要求,进一步凸显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健康、有序发展。

政府投资基金作为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政策工具,在促进创新创业、培育新动能、支持重点领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随着政府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数量的日益增多,在布局规划和投向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基金存在区域分布不均衡、产业投向分散、与国家战略重点契合度不够高等,影响了基金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

此次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工作办法(试行)》聚焦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在布局规划方面,强调要统筹考虑区域协调发展、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因素,优化基金的区域布局,避免基金过度集中或分散,促进区域间均衡发展。同时,注重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基金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基金体系。

在投向指导上,更加突出对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明确要求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项目,助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为确保《工作办法(试行)》的有效实施,四部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加强对本地区政府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基金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对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基金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业内专家认为,四部门联合出台这一工作办法,是我国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域的一次重要制度创新,有助于提高政府投资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政策效果,更好地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随着《工作办法(试行)》的逐步落地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将在推动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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