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财政厅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小额零星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加强省级预算单位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该通知同步下发至省级各预算单位以及各市(州)财政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小额零星采购具有采购频次高、单次采购金额小、采购项目分散等特点,在省级预算单位的日常运转中占据一定比例。然而,此前在小额零星采购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存在流程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仅影响了采购效率和质量,也增加了廉政风险。
此次湖南省财政厅出台的《指导意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全面且细致的规范要求。在采购流程方面,明确了小额零星采购的适用范围和采购方式选择标准,要求预算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市场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选择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适宜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等环节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要加强采购计划与预算执行的衔接,提高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为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小额零星采购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求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内部审查和监督,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将加强对预算单位小额零星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指导意见》还注重提升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预算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小额零星采购的电子化、智能化管理,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同时,要求采购人员加强市场调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价格信息,为采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湖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省级预算单位和市(州)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随着该《指导意见》的实施,预计将有效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小额零星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为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