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已成为推动产业升级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层面,一系列探索性政策相继出台,逐步构建起一个兼顾需求牵引与风险共担的创新产品推广生态系统。
需求侧拉动成为政策核心。传统的科技投入多集中于供给侧的资金补贴,而当前政策更注重通过政府采购为创新产品提供初始市场。财政部推出的《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两给两共”机制:既对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采购形式“给订单”,通过“共担研发风险”和“共同开拓市场”激发企业创新。这种模式将政府采购从单纯的市场角色转变为创新链条的参与者,在创新产品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时,提供关键的应用场景和验证机会。
政策实施呈现出明显的阶段化特征。在原始创新阶段,政府通过研发合同等方式分担企业前期风险。进入商业化阶段,首购订购政策为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提供初始订单,帮助技术跨越“死亡之谷”。到产业化阶段,则通过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等工具,形成持续的市场需求。一些地方如银川市通过编制创新产品目录,定期组织供需对接,为创新产品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安徽芜湖市则通过“三首”产品采购,在2023年实现相关合同金额1760万元,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
风险管理是政策落地的关键保障。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建立了研发成本补偿机制,当研发失败时,供应商可获得合理补偿。同时,部分地区正在探索采购人容错机制,允许项目在符合规定条件下重新采购,减轻采购方的决策压力。漯河市的实践表明,科学的责任豁免条件能够有效推动创新产品采购的实施。
尽管政策框架已初步建立,但在执行层面仍面临挑战。创新产品认定标准、部门协同效率、绩效评价体系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未来政策发展需要更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创新产品信息平台、优化创新产品认定流程、强化部门协同机制,以及将创新产品采购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总体而言,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的政策探索正在从单纯资金补贴向生态系统构建深化。通过需求侧拉动与供给侧激励的有机结合,政府采购正成为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政策工具,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