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可抗力因素犹如隐藏在暗处的“礁石”,随时可能打破既定的招投标节奏,给招标方、投标方以及整个招投标流程带来诸多棘手难题。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和强大的破坏力,能在瞬间改变项目实施的环境和条件;而战争、政府禁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社会异常事件,同样会打破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活动,在招投标进程中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不可抗力对招投标的影响
招标方视角
项目推进受阻:在招标阶段遭遇不可抗力,项目往往无法按原计划推进。例如突发强烈地震,项目所在地建筑受损严重,原定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发生巨大变化,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基础要求,招标项目失去实施基础,招标方无奈只能取消招标。即使项目仍有开展的必要性,招标方也需要依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重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成本预算和实施计划,修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如项目工期、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并顺延招标程序。如疫情期间,许多招标项目考虑到人员流动受限、物资运输困难等因素,将开标、评标时间延后,待形势稳定再继续推进。
合同履行风险增加:即使招标顺利完成,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不可抗力也可能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例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遭遇洪水灾害,施工现场被淹,施工设备损坏,原材料供应中断,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甚至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成果。这不仅会给招标方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后续运营。
投标方视角
投标文件提交受阻:若投标截止前突发不可抗力,致使投标文件无法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方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例如,在投标文件寄送过程中遭遇大雪封路,快递无法按时送达,投标方应即刻与招标方沟通,说明情况争取豁免。但这种豁免并非必然,招标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认为不可抗力对投标方的影响并非不可克服,或者存在其他投标方能够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可能会拒绝投标方的豁免请求。
项目履约能力受限:评标阶段,若因不可抗力,如关键技术人员受疫情隔离,导致投标方无法满足项目要求,投标方的履约能力将受到严重影响。投标方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向招标方申请撤回投标,避免投标保证金被没收。但如果招标方认为投标方在投标时未能充分预见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履约的影响,或者投标方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降低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拒绝投标方的撤回申请,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投标流程视角
开标、评标延迟: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导致开标、评标活动无法按时进行。例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为了避免人员聚集,政府可能会发布禁止举办大型活动的禁令,导致原定的开标、评标会议无法在现场举行。招标方需要重新安排开标、评标的时间和方式,如采用线上开标、评标的方式,但这需要解决技术、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增加了招投标流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招投标秩序混乱: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引发招投标秩序的混乱。例如,在战争期间,社会秩序不稳定,信息传递不畅,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的沟通可能会出现障碍,导致招投标信息无法及时、准确地传达。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混乱局面,进行违规操作,如串通投标、虚假投标等,损害其他投标方的利益和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应对不可抗力的措施
及时通知与证明提供
一旦不可抗力发生,及时通知至关重要。招标方、投标方都应第一时间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情况、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以及预计的持续时间等信息,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政府发布的灾害公告、医疗机构出具的隔离证明、交通部门发布的道路封闭通知等,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真实性和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程度。
灵活调整招投标策略
招标方策略:招标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程度,灵活调整招标策略。如果项目受不可抗力影响较小,只是暂时无法推进,招标方可以顺延招标程序,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继续进行。如果项目受不可抗力影响较大,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招标方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确定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此外,招标方还可以考虑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提高招投标活动的效率和灵活性,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
投标方策略:投标方应密切关注不可抗力事件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投标策略。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提交,投标方应积极与招标方沟通,争取豁免或延期提交投标文件。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项目履约能力,投标方应及时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撤回投标或与招标方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同时,投标方还可以加强与其他投标方的合作,共同应对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挑战。
客观公正评估处理
在处理不可抗力事件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时,招标方、投标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都应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和处理。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招投标活动变更或终止,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合理确定各方的责任和权益。例如,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要确保评估和处理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与有序开展。
加强国际经验借鉴
在国际招投标领域,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规定,若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提交标书,采购实体可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这一规定为处理国际招投标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提供了参考范式。我国在应对不可抗力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时,可以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提高我国招投标活动的国际化水平和应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能力。
面对不可抗力对招投标的影响,招标方与投标方唯有积极应对,在遵守法律法规基础上,灵活调整策略,加强沟通协作,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才能最大程度降低损失,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与有序开展,保障招投标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