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围绕建设现代高效服务型政府示范窗口,制度加科技防腐前沿阵地,体制机制创新公共平台目标,立足实践,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等重点交易领域改革,不断破解长期困扰招投标领域的“暗规、暗箱、暗腐”难题,在创新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助推广安超常规跨越发展,为财政增收节资成效显著。2014年,中心共办理各类交易717宗,交易额128.02亿元,为财政增收节资9.06亿元。
创新管理平台,整合职能“重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行、运行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将分散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矿权交易、国有资产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全部集中整合归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一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确进场交易范围,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协调运行。
创新交易流程,强化内部“制衡”。破旧立新,打破行业门类“管理单元”设置惯例,在中心内部按交易流程“节点”设立交易受理、交易编审、交易组织、交易评审、交易监督、信息技术等科室,分段完成项目全部交易流程,“段段”相连,“环环”相扣,“上不清、下不接”,互相监督、互相合作,实现内部“分权”制衡,达到规范、高效、防腐目的。
创新工作规程,规范操作“有序”。建立《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流程工作规范(试行)》,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交易和国有产权出让4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操作规程,分段操作。对参与交易各环节的工作人员、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项目业主实行“责任清单”管理,规范进场纪律。严格执行《机房管理登记制度》,机房配置“两把锁”,对核心数据服务器实行“三段式密码”管理,由3名工作人员各掌握4-6位,确保了各类交易信息安全,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
创新招标方式,力求结果“公认”。推行自主招标。凡使用市级及以下财政资金的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不再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代理职能,破解“中介不中”、违规操作问题。2014年,共办理自主招标项目96宗,交易金额43.42亿元,节约资金0.76亿元。实施固定价“抽签招标法”。评标专家对投标申请人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进入随机抽取环节,项目业主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摇号现场确定中标规则,投标申请人再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顺序摇号,按要求符合中标规则的投标申请人中标,最大限度确保招标投标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认。2014年,共办理抽签招标项目87宗,交易金额9.78亿元,节约资金0.76亿元。放宽投标前置条件。取消诚信库作为招投标前置条件,实行“一站式保姆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只须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参加招投标活动,河北、河南、山东、江西、重庆、成都等省市优质企业纷纷涌进广安参与小平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2014年,共办理CA数字证书6145个,进一步挖掘了广安招投标市场潜力,优化了广安招商引资投资发展环境。下放自主招标权限。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的各区市县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自主招标代理职责全部下放至区市县,扩大基层自主招标权限,提高区市县交易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未发生1例投诉。
创新科技支撑,交易运行“E网”。推行“1+4+2”模式,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的“隔离带”。依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搭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和国有产权4大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电子监控系统和电子评标2大系统。固化电子招标标准文本,实现交易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收缴费用、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公告等功能,最大程度弱化专家自由裁量权,确保招投标从过程到结果实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创新监管机制,硬化职业“底线”。构筑“全域可控+全方位监督”的制度保障。绘制交易各环节操作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制定《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梳理廉政风险点49个。优化锁定85个监控点位,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影音和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保障交易活动“一路阳光”;实行“主管部门、监督部门、交易机构、交易业主、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相结合的“六位一体”监督制约体系,确保各方监督有防线、守规有底线、追责有红线,依法依规履职。
信息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