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完善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机制,做好招投标主体服务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围标串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备案制、招标文件审查制等10项监管制度,完善纪委监察、检察院、工商、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加强平台建设。细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落实招标采购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制,添置评标专家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系统,有效地解决评委回避和保密问题,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三是扩大交易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管,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场交易。四是加强交易监管。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重点项目早招标、早开工建设。元至4月份,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48个,交易额25496.76万元,其中市政类27个19642.13万元,水利类2个2754.41万元,政府采购类19个3100.22万元,节资率2.08 %,公开招标率达99%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王梅、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