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规范要求 加强管理 促进代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县公共资源局召开代理机构征求意见座谈会
3月20日上午,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召开《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与7家中介代理机构驻英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县公共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对《办法》的起草作了说明。与会中介代理机构驻英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认真、深入商讨,一致认为《办法》的正式出台非常有必要,也切实可行,它不仅能进一步规范代理服务行为,而且也能推动代理机构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同时,他们就《办法》条文内容、记分项目、记分标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与建议。
县公共资源局局长郑虎同志强调,要按照合法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抓紧完善《办法》文稿,尽快出台,尽快施行。同时,郑局长就规范我县中介代理服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要认清当前形势,明确现实情况,不断加大自身发展;二是进一步提升素质,要高度重视政策和业务学习,以考促学,以训促学,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从业人员队伍;三是进一步规范行为,要恪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自身行为,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违法和越权代理,严禁参与、怂恿虚假投标,严禁参与、怂恿围标串标,严禁透露保密信息,严禁商业贿赂,严禁违规转嫁收费;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要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提高,打造服务品牌,加快达到“服务质量优,专业水平高,法律观念强,职业道德好”的总体要求。(黄冈市英山县 周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