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内容,提高评标现场规范化管理程度,咸宁市制定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现场管理程序。现场管理程序明确了开标后到评标结束整个过程操作流程以及评标专家、中心值守岗、代理机构、行业管理、综合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职责。现场管理程序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完成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后离开,评标专家方能进入评标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需要投标人澄清问题时,评标组长应通过对讲系统与监控室联系,由综合监管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在相关监督下进入评标室接收需澄清的书面资料后,立即离开评标室,将资料交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理。投标人澄清完成后,再由综合监管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将资料送进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自此,评标专家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彻底物理隔离,最大程度地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咸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