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孝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孝感政发〔2014〕5号)的要求,结合县情,孝昌县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孝昌政发[2014]9号)。该意见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要求;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明确进场交易范围、方式和规模标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转流程;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七个部分共42条。明确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和耗材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统一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八统一”运行机制实行阳光交易,实行“四位一体”集中监管。《意见》同时对进场交易事项的范围、方式和规模标准及交易的运转流程等相关事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孝感市孝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