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建设新形势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决策、监管、服务、操作“四分离”,2018年12月3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原属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操作的职能划转到新成立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司操作。
为做好相关工作衔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司在与县交易中心业务对接过程中,对招投标相关费用的转入渠道做了相应调整,即:企业中标履约保证金仍按原渠道转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标代理费则转入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账户,具体转入银行和账户在招标文件中给予明确。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司提醒各位中标人,因为履约保证金与中标服务费肩负的“任务”不同,它们将不再并肩通行,已正式“分道扬镳”,提请各投标企业在办理业务时加以注意。(撰稿:崔建新 审稿:戚士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