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天长市公管局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压缩人为操作因素,竭尽全力修筑公共资源交易“防腐墙”。
一、全流程电子化实现科学监管。天长市公管局已全面启用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从项目受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备案等招标投标全过程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在线交易,无论是交易过程还是监管服务,所有操作留痕、可追溯,对违规操作可以实时预警,实时防控,真正做到“阳光交易”。
二、多方面完善评标体系实现制度监管。一是调整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改变以往单一由投标人报价合成基准价的方法,采取由招标人用K值修正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F=B×(1-K)其中:K为调整系数(①2%, ②2.5%,③3%,④3.5%, ⑤4%),由招标人现场抽取。K值数据是现场随机确定的,因此最终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能有效预防恶意拉价而产生人为抬高价格的情况,有效确保中标价格的相对合理性,有利于投标企业合理有序竞争。二是天长市公管局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离,实现评标过程的精确、高效、协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评标环境。
三、多渠道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综合监管。天长市公管局定期举行“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在阳光下交易、让全社会监管”为主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组人员、相关媒体记者、投标人等现场观摩了当日开标现场开标的全过程,通过座谈收集他们对天长市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社会工作者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综合监管。
四、多层次加强内部管束实现闭合监管。一是针对公管局、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进行每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排查,规范各流程操作方法,制约自由裁量权,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二是针对招标代理全面推行“实名录”管理,对其实行动态考评,实行“一标一考评”,并与季度考核和年终总评相结合,定期公布考评情况,对考评不合格的代理机构限制其一定时期内承接代理业务。三是针对专家重点加强评标行为监督,开通专家专用通道,设置门禁系统,评标场所实行严格的封闭和监控,采取了脸部识别签到、通讯工具集中保管、不良行为通报、考核计分等进行全面规范。以管理制度为依托对三个层次的人进行程度不同的权利制约,有效防止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内外勾结”的乱象,从而实现闭合监管。(胡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