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投标(交易)保证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的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银行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近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长分中心依据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滁公管[2017]1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长分中心投标(交易)保证金托管银行服务考核办法》,交易分中心采取扣分积分制方式从服务质量、信息安全、资金安全等方面对托管银行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按月记录,每月考核一次,对当月扣分达一定分值,暂停1-6个月业务,暂停期满前,银行将暂停期内整改情况书面报交易分中心,交易分中心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公管局,经考察合格后方可恢复其业务。鉴于我市托管银行较多的现状,对当年度各托管银行每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对年度考核结果倒数最后一名的托管银行,取消其服务资格。(张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