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相继出台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和货物服务采购等进场交易的意见》、《广安市使用国有资金开展中介服务比选管理办法(试行)》及《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国有企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工作过度期间业务操作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投资效益,科学确定政府投资项目规模,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奠定了基础。
此次改革旨在规范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和货物、服务采购等行为,确保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阳光交易,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货物、服务采购进场交易范围、交易过程、实施主体及责任追究。市政府提出若干意见,要求各方在使用国有资金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上,建立严谨科学的决策机制、严格规范的实施主体行为、加强管理项目实施、跟进落实责任追究。
广安市中心积极配合全市发展战略,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战略部署,成立了国有企业交易科。由市发展建设集团牵头,市属各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委派人员入驻市中心,具体负责各自企业的相关业务工作。对中省重大大项目,市属挂牌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了国有企业公共资源在市中心进场交易工作的无缝衔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