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边界的通知》、《达州市市区土地(矿权)出让集中交易实施方案》和《达州市市区国有产权转让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通过建立制度来明晰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操作边界,确保实现公共资源交易 “管办分离”。
上述系列文件明晰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土地(矿权)出让交易以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具体操作边界,进一步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和交易中心的职能职责。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终端前移至交易中心,当地财政部门履行审核评审专家抽取资料、管理专家抽取系统和监督专家使用的职责。土地(矿权)出让交易工作全面进入交易中心,中心按照流程化管理模式,对委托受理、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竞买资格审查、出让底价评审组织、拍卖现场会组织和拍卖成交确认等环节实现全程分段式运行。自7月1日正式移交工作以来,已成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宗,成交金额51448.58万元,实现溢价2524.07万元;成功出让矿权1宗,成交金额180万元,实现溢价55万元。针对国有产权转让涉及的审计、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选择,限额标准之上的进入交易中心公开竞争产生,限额标准之下的在网上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随机抽取,交易中心协助建立网上中介机构备选库。